校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根据近期档案馆与财务处、审计处的协商,将收取2013年会计凭证档案中的附加材料。请前期咨询过财务处审计处的各单位、各部门在办理过程注意如下事项:
一、办理时间:
2016年1月4日(周一)上午:8:30-11:00下午2:30-5:30;
2016年1月5日(周二)上午:8:30-11:00下午2:30-5:30。
二. 办理地点:
春晖楼西区一楼声像档案室(117室)
三、携带材料:
1、会计凭证附加材料;
2、本人携带或到档案馆领取一张纸条(纸条长度在21厘米-29厘米之间,宽度在5厘米-7厘米之间)。在该纸条上注明:年份(2013年)、月份(XX月)、凭证号(XX号)、案卷号(不填,档案馆给出)、张数(XX)、单位(XX)、姓名(XXX)、电话(XXXX,手机号),备注(不填)。
四、办理步骤:
携带好会计凭证附加材料和纸条到春晖楼西区一楼声像档案室(117室)排队等候办理即可。
如有未尽事宜,请拔打电话36943或到档案馆协商解决,档案馆竭诚为大家服务。
石家庄铁道大学档案馆
2015.12.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