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铁道大学档案借阅须知

一、在校人员借阅档案时需出示个人证件。

二、校外单位和个人借阅档案,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和证件。 并按相关文件规定核收档案查询费。

三、借阅涉及保密内容者,需经档案形成单位负责人批准,档案员方可提供借阅服务。如校党委会议记录、常委会议记录、校长办公会议记录、试卷、会计账簿和凭证。科研成果档案需经项目负责人同意。学校重要档案如:土地证、房产证需经校领导批准。

四、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外借,档案馆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了阅览室和复印业务。确需外借者,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,外借期间应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。不得对档案拆散、抽换、勾画、损坏、丢失、转接他人。如发生上述现象,档案人员应及时报告,按法规做出处理。

五、档案原件外借时限为一个月,仍需继续留用时,需重新办理借阅手续。对逾期不还并不办理续借手续者,档案人员将停止其借阅,并追缴回档案。